| 福建轮总荣获“福建省第十届(2006—2008年度)文明单位” |
| 新闻来源: 点击数:382 更新时间:2009-12-28 16:04:20 收藏此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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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中共福建省委、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批省级文明单位名单。福建轮总榜上有名,荣获“福建省第十届(2006—2008年度)文明单位”。 三年来,福建轮总不断总结创建省直文明单位工作经验,制定争创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工作目标,将精神文明创建纳入总公司年度工作总体规划。一是落实领导责任,完善创建之制。二是发挥核心作用,筑牢创建之基。三是深化道德教育,凝聚创建之力。四是拓展活动载体,丰富创建之源。五是创新发展举措,巩固创建之本。六是履行社会责任,体现创建之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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